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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其殺弗辜,寧失不經 |👉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,第三單元「貴德」,三、「仁義」。
【一一五、咎繇曰:「帝德罔諐。臨下以簡,御眾以寬;罰弗及嗣,賞延於世;宥過無大,刑故無小;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;與其殺弗辜,寧失不經。」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二,《尚書》。
『咎繇』,是舜的賢臣。堯舜禹湯,舜,舜的賢臣,「咎繇」。『諐』,這個字是罪過、過失。『宥過』,這個「宥」是寬恕別人的過錯。『刑故』,處罰故意罪犯,故意犯罪的受到處罰。『經』,是常道。「經」這個字是常道,是指常行的義理、準則、法制。
咎繇說:「舜帝您品德高尚,沒有過失。以簡要、不煩擾的方式對待下屬,以寬緩的方式管理人民;懲罰不株連子孫,賞賜卻延及後代;誤犯之罪再大也可以寬赦,故意犯罪再小也必定懲罰」。「處罰犯罪有疑慮時」,這個罪犯到底他有沒有犯罪,有疑慮「寧可從輕」,從輕發落,比如說證據不足,從輕發落。「獎賞立功有疑慮」,到底他是不是有這麼大的功勞,舜帝他是「寧可從重」,賞可以重一點,如果有疑慮,賞賜他還是會重賞,但是犯罪有疑慮他從輕發落。「與其錯殺無罪之人,寧可失之於不守常規。」也就是說舜帝他不會去錯殺、誤殺沒有罪的人,也就是寧可以不守常規,有時候判案很難確定,寧可就是釋放他,因為怕去錯殺無辜,冤枉人。這是舜帝他治理得到賢臣咎繇的肯定、稱讚,這舜帝的做法很值得我們大家來效仿學習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