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佛教
「佛法」這兩個字連起來用,就是對於一切法都能明瞭,沒有一樣不明瞭、沒有一樣不通達,這就叫做「佛法」。所以「佛」這個字是能覺,大智大覺是能覺,「法」是所覺。也就是「智、覺」的對象。雖然講一個能、一個所,但是在佛法裡面,能所是一不是二,這是比較上難懂的地方,不容易體會。如果把能所分開,能則不是所,所則不是能,我們容易懂,但是實在講,佛法確實是說人生宇宙能覺、所覺是一體,絕對不是分開的,這是佛法不同於世間的學術,也是與哲學不相同的根本所在。
由此可知,佛法不是宗教,佛法不是學術、不是哲學,佛法講的是我們自己的真如本性,就是我們的自性、覺性,所以佛法不講別人,佛法講自己。佛法講到高級的時候,萬法一如,性相不二,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,這都是講能所不二,這是我們現代哲學裡面所沒有的。所以它不是哲學,它可以包括哲學,它在哲學之上。這是從名詞定義當中,我們就能夠明白了解,這是佛法兩個字簡單的解釋。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一切萬事萬法,有智慧,能夠正確的認識,能夠徹底的、究竟的、圓滿的明瞭,這叫做佛法。